| 2007年3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都是染料惹的祸》报道主"劣质毛巾暗藏强致癌物",晋州海龙棉棉织厂起诉了央视。此案引起了中国检察日报社、正义网、《方圆法治》杂志、《法治中国》百家城市电视台专栏联盟、《法治新闻传播》杂志、《法学院》专刊等媒体的关注,“毒毛巾”事件被2007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作为假新闻事件收录,中国传媒大学的陈作平教授点评说"......纸包子事件、海龙事件都是假新闻,其共同特点就是(媒体)为了追求功利,而不坚守自己的职责操守"。 这引起了网民争议,基本事实情况见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4/1/692144.shtml: 我是河北省晋州市海滩村一个普通农民,叫孟林茂,今年50多岁。十几年前我们全家七敛八凑搞创业,办了一个厂子--"海龙棉织厂",生产毛巾。多年来,全家男女老少齐上阵,苦心经营,一点一点积累,规模虽比不上国营大厂,但在当地也算有点规模的小厂,养活80多口人。我们全家的花销,小孩上学,老婆治病,也就靠了这个毛巾厂,可以说这个厂是我家的命根子。 我们也和其他老百姓一样,天天看央视,崇敬央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06年底,天上就掉下两个央视记者来(后来才知道叫陈君亮、牛城),用他们隐蔽的镜头对我和厂子进行了所谓的暗访。2007年3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做了一期题为《都是染料惹的祸》的报道,报道主题是主持人在节目开头所强调的"劣质毛巾暗藏强致癌物",内容大致是:央视记者暗访了晋州海滩村的海龙棉织厂,然后又到附近陈家庄村的"为海龙染毛巾的"染厂(源泉染厂)调查,染厂技术员向记者拿着一个贴着许多样品的本子提到了客户"海龙"(实际上是技术员在高阳工作时高阳一个名叫海龙的个人)。暗访记者随后从该染厂和另外的一个海洋染厂抽取了11个直接染料样品提交鉴定机构化验,结果发现9个含国际上已经禁止用于此种用途的强致癌物质,即四氨基联苯和联苯胺。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央视逻辑很自然的便得出了我厂的毛巾含有致癌物质的荒谬结论! 很快,全国各地大小报纸、电台、电视台跟风报道,有暗示我晋州龙棉织厂毛巾含致癌物的,有直接报道我的毛巾含致癌物的。如《新文化报》在3月26日的一篇报道中称"在央视曝光部分毛巾厂毛巾染料中含有高致癌物后......虽然没有发现晋州海龙毛巾厂生产的毛巾......"《生活晨报》在3月27日的报道中写道"......《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河北海龙毛巾厂使用的染料,经检测含有违规的化学原料,为强致癌物,甚至超过国家标准300倍......"《大众科技报》在4月1日的报道中称"据厂长说海龙毛巾厂把染色工序包给了染厂,染厂使用的都是价格便宜的直接染料。据了解,直接染料被明令禁止用于毛巾染色......还含有芳香胺类致癌物。"互联网上,各大小网站报道、遣责比比皆是。媒体的报道如同洪水猛兽一样,一下把我们全家都淹没了,我们有口难辩,忍受着污蔑的同时更承担着更为惨烈的后果。 海龙棉织厂被责令停产了,仓库被封了,毛巾被扣押了,营业执照被收缴了,电被断了,工人辞职了,技术人员撤走了。销售海龙棉织厂毛巾的各地客商被罚款,产品被扣押。我外地的客户也都受到了损失,不仅货款收不回,还要赔偿他们的损失。经营了十几年的海龙棉织厂从生产到整个市场在短短的一个月里就被各有关部门统一、高效的封杀了! 然而,导致我厂分崩离析的所谓"致癌毛巾"是否确有其事呢? 原来,染厂技术员所说的"海龙",实际不是指晋州的海龙棉织厂,而是指外地一个叫"海龙"的人。晋州棉织业只有我这一家"晋州海龙棉织厂",我与记者暗访的染厂从未有过业务来往。质量监督部门将查扣的毛巾抽样并送交河北省专门的检验机构检验,结论是毛巾不含致癌物。当我们夫妻二人从技术监督局人员手里取到鉴定书时,我们双双含泪跪下。我不放心,怕万一出问题,于是又将自己生产的各种颜色的毛巾送到更为权威的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仍然是:未检出致癌物。 可是,产品虽然合格,我的精神却让央视的这篇正义凛然的报道"致癌"了。我和家人受到了深重而广泛的遣责,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创伤。报道后的那一天,也就是央视记者又持摄像机跟着地方有关部门从我们家拉走毛巾的那一天,我妻子病倒了,而且一病不起。 我不能一辈子蒙着制造"致癌毛巾"的冤屈让千夫所指,可是,除了《精品导报》作了调查写了一篇文章说清了真相外,没有哪个媒体愿意为央视的不实报道买单。我起诉到法院,晋州法院不为我立案。我只得到北京海淀法院起诉。在海淀法院,不仅当时被采访到的技术员出庭澄清事实,源泉染厂也派业务副厂长出庭作证表明我和该厂无业务往来。另一染厂海洋染厂还证明央视记者未在其厂提取任何染料样品。央视记者陈君亮出庭作证,承认提交化验的染料样品不全来自染厂,一部分是从市场上买的。也就是说,央视未对毛巾作鉴定,当然也就拿不出染料的检验报告。然而就是在这种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海淀法院还是偏向中央电视台,判我败诉。我不得已又上诉到北京一中院,我相信法律一定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个案件引起了中国检察日报社、正义网、《方圆法治》杂志、《法治中国》百家城市电视台专栏联盟、《法治新闻传播》杂志、《法学院》专刊等媒体的关注,被2007年《中国法治蓝皮书》收录,中国传媒大学的陈作平教授点评说"......纸包子事件、海龙事件都是假新闻,其共同特点就是(媒体)为了追求功利,而不坚守自己的职责操守"。但无论民意所向,民心所指,北京一中院的终审判决是否能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也考验着我们每个人对中国法治的信心。 我认为,央视作为中央级媒体,更应以事实说话,为全国媒体树立好的典型,尤其不能虚构假新闻。但央视让我极度失望了,不仅报道中"张冠李戴",弄错对象;而且做"劣质毛巾暗藏强致癌物"的报道,却不对毛巾进行化验,还在染料抽样验中作假,是极不负责任的,挑战了整个记者行业的职业道德。我们生产的毛巾,虽然在各种物价飞涨的今天仍然保持低价水平,但并不像央视说的质量就差(有检验报告为证),就有"致癌物",否则为什么全国毛巾质量大检查一年多了,没有见到多少确证为偏宜毛巾含致癌物的后续报道?央视的报道不仅害了我全家,而且晋州作为一个毛巾生产基地,当地的毛巾产业也受到了极大影响,染厂也大多被迫关闭,染厂老板被处罚,被强迫参加学习班;河北甚至全国整个毛巾市场都受到很大影响,当地不少人怀疑,央视是否被某些利益集团利用了? 面对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传媒巨头,我,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除了寻求同胞的团结,我还应该怎么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