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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院9日上午开庭,审理原中国轻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建平挪用巨额公款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法庭上指控,胡建平在2004年到2006年间,采用各种方法挪用公款1639.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赌债、套取现金等,除220.4万元退还外,余款至今没有追回。 2001年,胡建平受单位委派,担任中国轻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称胡建平有挪用公款嫌疑,遂对胡建平展开调查。案件侦查结束后,黄浦区检察院将案件报送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 |
生儿当如胡建平
他妈的,我的回帖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