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美国移民排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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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类优先为杰出人才、杰出 教授或研究员、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 二类优先为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含国家利益豁免); 三类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均要求劳工证); 四类优先为一些特殊移民; 五类优先为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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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st一类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2A二类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子女; 2B二类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3rd三类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4th四类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信息来源: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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