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杜保章,男,70岁,49年中国共产党员,复员军官,系河北省永年县名关镇南街人。 我属“文革”中遭迫害,视为“走资派”被开除党籍、游斗、抄家的受害者,至今我的冤案未予昭雪,未予落实解决。 我所居名关,是永年县政府所在地。三十多年来,我终年奔波,请求县级政府给我解决,县委书记换了好多任,都无音讯,见不到光明。 文革中,我视为“走资派”而遭到打击迫害。“造反派”把我赶出家门,家人也遭受迫害,就连我的儿子也不能幸免,批斗我,孩子陪绑,我多次罚跪,挨打,孩子也得坐“喷气式”致使儿子脊椎骨受损伤,留下残疾,妻子受惊吓,神经失常,全家人被赶出在外,有家难归,家中财产洗劫一空。 党中央三令五申,但我的问题在永年县却未能落实,未得到平反昭雪。我不知道为什么? 1947年我参军入伍,抗美援朝时期,我又随志愿军赴朝作战。在部队期间我先后从战士提升为连长。1952年亲自指挥用单炮击落美军飞机一架,立下战功(见图),1958年退伍还乡。1962年在名关市场管理会工作。1964年任名关南街民兵连连长,大队支部委员。1965年“四清”时,在南街任支部书记、民兵连指导员,兼任名关公社团基干民兵连连长。 1967年“红卫兵造反有理”,“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的政治斗争中,我视为“走资派”。挂上了“黑牌子”游行、游街进行批斗,让跪碴石子向毛主席请罪,坐“喷气式”,晚斗私批修,长达八个月之久,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妻儿也得在批斗中陪绑。“造反派”抄了我的家,抢占我的四间新平房,把全家人赶出门外,无家可归。政治上蒙受“为军官”“国民党党员”“打志愿军飞机”等毫无根据的帽子戴在我头上。 当时的造反派纯属我任支书时,申请入党未经批准(政治不合格,是天主教徒),也有的是因盗窃铁路上电缆的刑事犯罪分子,也有的是因贪污63年的上级救济粮款的贪污分子,是他们搅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我进行报复、陷害。 当时真正的老党员、干部、善良的群众、复员军人都为我喊冤,鸣不平。他们含着眼泪说出了公道话:“保章扛枪过江,保家卫国,抗美援朝,打仗有功,给保章的处分不顺民情”。尽管如此良心之言,还是蒙受多年的不白之冤。 1969年,上级党组织为我恢复了党籍,但我原来的黑材料却未销毁。 打倒“四人帮”后,我多次找镇党委,县委提出落实我的问题。1977年,我又找到南街支部请求落实问题,当时公社却将我软禁100天,名义是“帮教班”一百天过后,没有一个水落石出的结论。 1980年,我不甘心,曾多次找南街支部书记,南街支部给我开了个证明信,推给名关镇解决,直到现在,名关镇连个消息都没有。 三十多年来,党的落实政策在我一个普通党员身上却没有体现,原因何在呢? 1965年“四清”刚结束,马仁平(原 任名关南街支部书记,因腐败被撤职)从学校毕业,回家后厌恶农村不安心生产,向往城市,要求到岳城水库父亲那里当工人,为了捞个政治资本,其父亲拿着一份入党支援是找到大队盖章,当时的支部书记赵清珍不同意给他盖,理由是马仁平喜工厌农,当工人不向大队交款记工,他姑父解放前是国民党军队的军医,他大爷解放前当过伪保长,他兄弟马杰曾书写反动标语。马仁平社会关系复杂,本人思想落后,不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为此,我通知大队会计马仁礼不能给马仁平盖公章,就这样他便对我怀恨在心。 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我对此找他和上级党组织反映我的冤案问题,要求组织给与解决,可马仁平不予理睬,不予解决,顶着不办。 1995年的一天,马仁平在南街养鱼池曾对一个人说“以前杜保章当支书时,我找他给开个证明条他都不给我开,现在他找我要房基地哩,看我怎么整……” 三十多年的冤案不能昭雪,马仁平简单化与泄露天机,对我秉公不给历史不清白的人办入党手续而后来投机钻营、大权在手,行报复之法术,到现在腐败堕落,贪赃枉法。 1967年由刘瑛、朱炳书(朱炳书此人现在名关镇纪检信访站任职)。两次到我家搜查家产,全部被抄,我本人的预备役军官证和六枚纪念章也并抄走。至今,我曾多次找到朱炳书此人,追问我的军官证都没有追要回来,他本人只是一推了之。 1967年,我的老首长原团长参谋徐荣同志到我家走访,寻问我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当时,因我正蒙受政治迫害之苦。我担心领导受株连,更怕扣“帽子”没有让领导进门就打发首长走了。 1977年,我找大队要房子,又以翻"文革"案为由,第三次进我家搜查“电台、密码”。全家被抄,我被送到镇“帮教班”,实际劳动改造一百天。 1978年,我见到施庄村的单本存占有,说到徐参谋之事。单本存告诉我,说“领导到我家来过说是下来走访复员的军官,并嘱咐说带全复员的全部证件到部队报个道,可享受干部补贴和重新分配安置工作。”我说“我的证件被刘瑛和朱炳书拿走了,不能去了。”就这样,我的军官身份证被刘瑛和朱炳书二人拿走后给我的经济收入带来了莫大的损失。 再就是我1958年复员回乡,从部队带回的安家费全部交给了名关镇政府。镇政府结合大队给了我一座没有房顶的房框四间(现天主教堂对面)。1962年和1964 年两次翻修。“文革”中我被拒之门外。我多次找大队要我的四间东平房,于1974年,南街支部书记向我提出一个条件:“先将房子卖给大队,再给解决房子问题,划片大地基给你盖房用。”我说:“不能卖,孩子多,我盖不起。”我要求“先搬回家再说卖,现在卖我不同意。”从此房子的问题就让白运宝这样给挂起来了。 从1975年到今房费没人给结算。归还的问题更无人过问了。我辛苦翻修好的房子大队又擅自卖给了王家清,现在别人又盖成了楼房。为房子的事,我常奔波找大队给解决,到1980年大队给我出了个“房子问题没法解决”得证明信,叫我找上级政府解决。 鉴上所述,我请求政府: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请求领导帮我追回大队强制占有我的四间东平房和所辖的院落 二、请求领导帮我清算自1975年至今30多年的房租费 三、请求领导帮我追回被朱炳书等人拿走的军官身份证,并补偿我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请求领导给我落实我本人的干部政策。 此致 敬礼
杜保章 也请看到此文章的知情人给予帮助,出谋划策,不胜感激,也寻找老领导徐荣,希望知情人帮助提供线索,好人一生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