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光等被告人出庭受审
随着51页的刑事判决书宣读完毕,一个以郑继刚为首、骨干分子达10余人的涉黑团伙的累累罪行昭然于天下。近日,该团伙主要成员分别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强迫交易罪。 “发家” 暴力敛财 提起郑继刚,在信阳市及周边城区几乎无人不知其“黑”,不晓其“狠”。 1997年以来,郑继刚纠集信阳市区及周边地区无业人员胡信昌、郝长城等人,插手煤炭行业,强行收费,强行罚款,垄断经营,并利用其黑恶名声,对房地产市场强行占股,插手民事纠纷,强行敛财。 2001年9月,无经营资格的“信阳市民用煤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李军锋在因经营不善苦恼时,偶知郑继刚“大名”,便“慕名拜访”,聘请郑继刚为其公司副经理,并将公司粉碎配送中心承包给郑继刚,由郑向其公司及浉河区煤炭执法队上交承包费。为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刚刚“走马上任”的郑继刚率领手下召集煤炭中介户开会。会上,郑继刚要求所有煤炭中介户今后必须将原煤送到粉碎配送中心集中粉碎,各煤场经营户必须从粉碎配送中心购买粉碎煤,如有违反,就没收原煤并处以高额罚款。郑还迫使煤场经营户向其交纳保证金。 很快,郑继刚团伙“羽翼丰满”,“发展壮大”了。 此后,郑继刚决定做一番大“事业”,他便纠集郝长城、胡信昌、晏玉强、王勇等人,成立了“信阳市大宇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从此这个涉黑团伙便打着大宇公司的幌子,在蔬菜行业欺行霸市,操纵市场,以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 害民 谈“郑”色变 据公安机关侦查及公诉机关的举证,郑继刚黑社会性质团伙一贯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他们视别人的生命如同草芥,张口即骂,抬手就打,挥刀便砍,完全不在乎后果。近10年来,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因一星半点的小事惨遭他们的毒手。一时间,市民谈“郑”色变。 1997年10月的一天,郑继刚与雷俊峰在信阳市文化宫因一点小事与人发生争执,竟将一名路过的无辜市民打致轻伤。 2002年7月8日夜,在“时代广场”的迪厅里,郑继刚遇见了与他有“过节”的李某。郑当即指使孙建等人将李某暴打一顿,并抢走李某手机一部、金项链一条,致使李某轻伤。 因不愿意到郑继刚的大宇市场经营,蔬菜经营户余老板便“得罪”了郑继刚,郑决定给余某点颜色看看。2006年6月,郑继刚让胡信昌雇凶手教训余老板,胡信昌便找到刘保钢(驻马店市人,属郑继刚团伙成员)等打手,怀揣钢管、砍刀等凶器将余老板打致轻伤。 为扰乱大宇公司的竞争对手大洋蔬菜批发市场,经郑继刚同意,胡信昌、晏玉强找到社会闲散人员郑孟群,预付其5000元的“活动经费”,让其在大洋市场寻衅滋事。 除黑 悄举利剑 早在2002年,公安机关就曾收到控告郑继刚的举报信,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等原因,只作为个案进行处理。2006年3月以后,公安机关又先后接到有关信阳市大宇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公安分局借全国打黑除恶东风,决心打掉以郑继刚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同年7月成立专案组,信阳市副市长、信阳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亲自挂帅。 经过深入分析研究,专案组决定选择发案时间最近、线索较明显的信阳市大宇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案作为第一战场,对郑继刚、郝长城、王勇先行立案侦查。许多人在内心叫好的同时又对破案心存疑虑,有的人甚至因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愿作证。专案民警想尽各种办法找到商户,白天谈心宣传政策,晚上登门摸排取证。经过半个月的秘密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查明了该团伙实施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2006年8月1日,专案组经过周密部署,采用诱敌深入的战术将郑继刚及其团伙主要成员郝长城、王勇一举抓获,并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首战告捷。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该团伙的犯罪事实渐渐暴露出来。但“黑老大”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和庞大的关系网,被擒后的郑继刚自恃“后台硬关系广”,对专案民警的审讯置之不理,一味鸣冤叫屈。其亲属也加紧活动,给专案组打招呼、施加影响,使专案侦破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在此重要关头,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公安分局两级党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他们很快调整工作部署,将追逃与取证并重,在广泛收集证据的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抓捕。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该团伙骨干成员先后被擒获归案。接着,专案组先后两上郑州、洛阳、南阳,七次往返驻马店市、平舆县等地,行程数千公里,将该团伙雇用的打手刘保钢等人一一抓获。在大量的铁证面前,郑继刚低下了他跋扈的头颅。 至此,专案组历时一年,经过全体打黑民警顽强拼搏和不懈努力,终于彻底摧毁郑继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抓获包括郑继刚在内的犯罪组织成员23人,依法逮捕12人,劳动教养6人,从中侦破刑事案件200余起。 相关新闻 民权“黑老大”终审被判20年 安报商丘讯(记者 张东 实习生 王强 通讯员 殷刚/文图)昨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光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人唐光等11人的上诉,维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关于对唐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项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唐光(别名唐亚杰),民权县伯党乡卫生院职工,曾犯盗窃、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后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于2007年3月6日经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同年3月8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光、王新建、郑红伟都曾因犯罪受过两次以上的刑事处罚。自2000年以来,他们不但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3人纠合在一起,在民权县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及影响力,逐步形成了以3人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耿海宽、郑红杰、吕忠祥、赵志双、白怀领、蒋卫东为成员的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利用其恶势力的影响或以暴力相威胁或用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大肆进行非法敛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唐光等人通过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逐渐确立了其恶势力在当地的重大影响,在其黑恶势力影响范围内,已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光、王新建、郑红伟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耿海宽、郑红杰、吕忠祥、赵志双、白怀领、蒋卫东的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唐光、王新建、郑红杰、耿海宽、吕忠祥、高世勇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唐光上诉的主要理由为: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对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其不是首要分子,量刑重。其他各上诉人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唐光等人的上诉意见相同。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 时间有限,精彩无限! 西陆社会频道http://shehui.xilu.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