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的法律文书上竟出现各种错误21处!这是发生在江西某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上的怪事情。近日,某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裁定书,对下级法院判决书中存在的各种错误共21处一一指出,并作出了更正的处理。虽然知错能改,但由此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却难以消除。 判决书上出现如此多的错误,实在不应该。 错误不断的判决书说明我们在司法工作中对法律文书的审查复核工作还有着较大的缺陷。一份错误如此之多的判决书作出后,如果有相应的复核检查工作,绝大部分错误都应该是可以避免的。但遗憾的是这份判决书就这样堂而皇之的送到了当事人手中,上级法院也是在下达判决书将近半年后才做出了重新裁定。其中的管理漏洞发人深省,因为管理漏洞而造成的老百姓对法律权威公平的怀疑更让人痛心。 错误不断的判决书说明我们部分司法工作者自身素质亟待提高。司法文字工作与其他文字工作一样,需要自身专业素养的不断提高和不断完善。光有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够,还应该有扎扎实实的专业水准。在这份判决书中,标点符号错误,简称缩写错误,错字别字错误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文字工作人员注意加强自身的学习,这些问题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近日俄罗斯近2000官员参加拼写考试,不合格者将回到学校补课。笔者自认为此举甚好,也可加以借鉴。 错误不断的判决书反映出了我们部分司法工作者对自身工作的态度问题。司法工作者代表着法律权威地位,其一言一行都应该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这种意识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认真对待自己履行的每一项工作职责。法律的公平公正不但体现在程序上,更体现在实体上,这个实体无疑也包括法律文书。对待文书的态度其实就体现出了司法工作者对待法律的态度,对待司法工作的态度。如果这种态度不端正,不严肃,损害的不仅仅是一两个当事人的利益,恐怕会让“法律神圣”的信念在老百姓心中大打折扣。 ※※※※※※ 时间有限,精彩无限! 西陆社会频道http://shehui.xil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