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讨回"公道" 我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一名下岗职工,于2005年年初带着政府的贷款及亲戚的借款来到了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兴隆庄村投资办厂。 经村书记李连祥介绍,兴隆庄村这次共出让土地100多亩。我选择了魏善庄镇兴隆庄村北一块4亩斜尖地及地上物--盖好的厂房一栋,办起了服装厂,投资近50万元。精心装修后。服装厂开业。经营两年后,于2007年11月1日不知何故被拆。 11月1日12时,村书记李连祥突然来到我厂,说可能要拆你的房子,你赶紧找人,找大官活动。两个小时后,魏善庄镇政府来了100多人,镇长张帆说此房是违建,不做任何解释,没有出示任何手续,100多人强行搬出屋内的一切物品,胡乱的堆放在外面。我苦苦哀求,给我一天时间,我自行搬出,自行拆除,我们可以减少损失,没人理会,就这样衣物满地,狼藉一片,一幢好端端的厂房在推土机和钩机的张牙舞爪下,变成了废墟。 我瘫坐在地,我不明白,我承租的土地合同上,有兴隆庄村全体村民代表的签字,上面清晰的记述着按实际建厂的面积计算土地使用面积收取费用,并有区、镇、村三级政府的公章和领导的签字,有土地监管部门的红印,另有村书记做中间人,确保厂房转让无事,并在合同上的签字,并绘制了‘图'上面清晰的标明"服装厂",上面盖上公章,办了营业执照,并不断递增的税收。还为政府解决了几十人的就业,并安置了三个残疾人。这一切的一切,在经营了近两年的今天,厂房变成了废墟。 我喊冤!!!!!如果是违建为什么两年前建房时没人制止,为什么厂房转让给我时村书记做中间人确保无事签字!为什么拆了我两年的房子时周围的违建仍在建设!为什么定性过百亩的违建拆了我就停下来!同一个合同为什么不同的待遇!难道违建还有什么区别吗?如此鲜明对比"一拆一建"难道这些家就不怕吗?就没人管他吗? 为什么?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后经当地村民提醒,因与领导沟通太少,领导对我要有想法,尤其是前段时间村书记亲自组织的旅游,给各企业定任务,通知我出资一千元,因当时我企业现金不多,就出了五百元,惹怒了头家,才遭此惨状。 我非常费解,难道做为百姓的父母官,为了泄私愤,就不顾招商引资的大环境,就可以置我们外地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拆了我们的房子,让我们无栖身之处。在零下一度的夜里让我们露宿街头吗?他们的良知何在?他们的人心何在?因为他们四官,就可以官报私仇吗?就可以严重的打击报复吗?他们愧对于人民,沾污了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 50万人民币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很大的负担,拆了我的房子也就拆了我的希望,拆了我对当地政府的信任。也就让我无法回家、无法还清贷款。我不敢想象债主逼门时的状态,我不知道怎样去还这笔钱,我不知道中国如此大我却没了家...... "十七大"刚刚闭幕,在共建和谐社会,法制日趋完善的国家里,这些"官"视法律于不顾,置人民的疾苦于不顾,用权力违反法律做事。我无处申冤,多少人告诉我,民告不了官。我实在走投无路。我无法偿还巨额贷款。在我绝望之际。只有求助政府,求助领导,帮帮我们。我实在四走投无路,曾经想用生命做代价唤起社会的重视。别让这悲惨的事都发生在老百姓身上,让手握人民赋予权力的"官"清醒!!!让"官"先以身作则,把自己的违建先拆了。 我只请求领导帮助老百姓: 1. 用"行政许可法"处理这件事。(通知,调查,取证,签字,限期拆除)。 2. 用"物权法"维护公民的权力(公民用合法的收入所购买的物品受法律保护)。 3. 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 让我们有生存权。 5. 让我们有力偿还政府的贷款。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兴隆庄村宏志服装厂 联系人:刘艳红 电话:13366711543 (此贴是真实的,发帖就是为了希望通过网络,通过广大的网友能够给予帮助.请版主不要删帖.谢谢) 事件真实,期待记者朋友关注! |